拉弗曲线和中庸之道

拉弗曲线和中庸之道

傅红春

26年前(1974年)的某一天,在华盛顿的一家餐馆,为了向一起吃饭的一帮专栏作家和政治家解释自己的观点,经济学家拉弗(Arthur Laffer)在一张餐巾纸上,画了这样一条曲线,以横坐标表示税率,以纵坐标表示税额,在税率为0%和100%时,政府得到的税额
都为0,在这两个端点之间,税额表现为一条先爬高后下滑的抛物线。

这就是经济学上著名的、并在随后的年代对美国经济政策发生巨大影响的拉弗曲线(Laffer Curve)。

拉弗曲线的道理,应该说是很浅显的。如果税率为0%,政府所得到的税额当然为0;如果税率为100%,私人(包括家庭和企业)收入的百分之百都将被政府征收,私人就不会有丝毫积极性去从事任何能够带来收入的生产、经营和其它活动,这样税源没有了,政府所得到的税额当然也为0。

在0%和100%之间,存在一个最优税率。在这个最优税率,政府的税收收入达到最大。小于这个最优税率,税率和税额成正比,随着税率上升,总税收会增加;大于这个税率,税率和税额成反比,随着税率上升,总税收反而下降。在这个意义上,最优税率就是中国古人所说的“中庸之道”(类似的还有“过犹不及”、“欲速则不达”。或者俄国人列宁所说的“超过真理半步就成了谬误”)。

能不能因为中国古人说了“中庸之道”,就判定“拉弗曲线”毫无新意、毫无理论的和实务的价值?我想很多人会同意说“不能”。

在理论上,拉弗曲线的内涵基本上就是上面所讲的。它的贡献在于提醒(因为它并不能说是一个新的发明或发现)人们注意(很多人忽略了),“大于最优税率,税率和税额会成反比”。在实务的操作中,问题就复杂多了。任何人对于“大于最优税率,税率和税额会成
反比”的道理,是不会否定的,即使一个人开始没有注意到这一点,但一旦别人提出,他就能很容易地理解并接受。最大的问题在于,哪一个税率是最优税率?现行的税率是小于最优税率,还是大于最优税率?

在不同国家(或任何一个税区),实际的拉弗曲线肯定是不同的。首先纵坐标上税额的数值会不同,其次更重要的是横坐标上最优税率的数值也会不同,形像地说,就是抛物线的形状会不同。如果是一条很规范的抛物线,最优税率就是50%。

如果这样,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级政府的财政部长就好当了。实际的最优税率,可能大于50%,也可能小于50%。在这个时候,光说“中庸之道”就没有用了(只是抽象的原则,没有具体的操作标准。“半部论语”如何“治天下”?“一句论语”如何“治天下”?)。

拉弗画出那条曲线,更主要地,是要向那帮专栏作家和政治家说明,美国当时的税率是处在大于最优税率的一侧,如果降低税率,政府总税收反而会上升。那个时候,大多数经济学家是不同意拉弗的政策主张的(谁也不会说拉弗曲线的原理不对),因为他们和拉弗的判断相反,税率不是处在大于而是处在小于最优税率的一侧,因此如果降低税率,政府总税收会下降。

拉弗“高山流水”的知音,是被很多人认为没什么文化的“牛仔戏子”里根(这和伯牙的知音钟子期是一樵夫倒很有点“似曾相识燕归来”)。里根当总统之前,对拉弗曲线就表示了欣赏。他对友人多次说到他二战时拍电影的经历,因为拍多片子后所得税太高,他和其他影星们都少拍片,然后退出工作跑到乡村去。

里根的经历和拉弗的主张不谋而合。当里根1980年第一次竞选总统时,他的一个很重要的政策纲领,就是大幅减税。里根说,税率太高,打击了美国人努力工作的热情。

里根当选后(四年后又竞选连任成功),兑现了他的竞选诺言(拉弗比伯牙幸运,不必“摔琴”了)。也正因为如此,里根和拉弗被称为“供给学派经济学家”(supply-side economists.之前的主流经济学和经济政策是凯恩斯主义,更注重填补由于“有效需求不足”造成的经济失衡)。

如果单是站在联邦政府税收的立场,如果单是看里根的八年任期,很多经济学家到今天都仍然还认为,“供给学派”的政策是不成功的,他们的证据就是,里根任期内,减税造成的结果不是税收增加而是减少。但如果超出联邦税收的范围,超出里根任期的范围,看美国经济现在“史无前例”的繁荣和持续增长,不能说“供给学派”没有一点正面的作用(里根任期内美国人收入的增长是很明显的)。

回到“中庸之道”之说,确实是“知易行难”。难就难在,行动中难以判定“中”在何处。不单“拉弗曲线”如此,很多事情(不单是经济事务)也是如此。

新加坡《联合早报》2000-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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