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瓶啤酒(1972)
傅红春
很多年前写过一篇”第一个有好感的女孩”,本来是想接着写类似的我个人生活中的好多个”第一”的,结果一晃很多年都没有写了。这些年写的主要都是为了交差的、所谓”学术性”的东西。
但写写这种个人生活性的随笔,我其实更愿意、更喜欢。无病呻吟也好,有的放矢也好,写自己想写的东西,轻松随意,敝帚自珍,自娱自乐,无关生计,无关社稷,没有任何功利(这里”功利”两字,既在老百姓平常用的意义上,也在学者们用来翻译哲学、经济学等思想流派的”功利主义”的意义上。两者都有”好处”、”益处”的意思,但区别还是蛮大的,前者多指个人、私家,多含贬义;后者多指群体、国家,多含褒义)。虽然也还是有很多顾虑,有些事是写起来可能没什么意思,有些事是外在的各种条条框框就不允许写,有些事是自己就不敢写(太暴露自我,或太得罪他人)。近几年中学的老同学聚会,就有同学对我说,看你中学时作文写得那么好(我自己也没有觉得有什么特别好),你应该成为一个大作家(一般说到作家,都应该是特指小说家。其它专业,比如我后来学的经济学,也会出文出书,但是都不会说是作家)。我就想,就因为我的这种种顾虑,我肯定是成为不了一个作家,特别是成为不了一个大作家、好作家的。
第一瓶啤酒是和五毛一起喝的。五毛是我一个同学的名字。和现在网络上的”五毛”完全不一回事。他在家里排行老五,被叫做”五毛”。我们的地方方言,把小孩子叫做”毛毛”。第五个孩子就是第五个”毛毛”,所以就取名”五毛”。他是有一个学名、有一个大名的,但是上小学上中学一直到高中毕业,也都就是用的”五毛”这个名字。大名可能是工作之后才用。
可能是在读初二的那个夏天。白天打了一天蓝球,晚上五毛提议,我们两个人花三毛钱,买了一瓶啤酒(另交啤酒瓶押金三毛。喝完了啤酒,把这个啤酒瓶拿回去,就可以取回押金),再花六毛钱买了一包卤肉(卤肉就用报纸包着,那个时候也不知道说报纸上的油墨沾到卤肉上,吃了会对身体不好。现在想起来从好的方面想,可能就算是多沾了一点”墨水”。过去夸奖人聪明,就是说你这个人肚子里比别人多一点墨水)。我们走到县城东街头上的襄河(另一个名字是汉江。长江的最大支流)河堤临水的坡上,看着河水,听着涛声,吹着河风,喝我人生的第一口啤酒。不知道五毛是不是第一次,看他比较老练的样子,可能他不是第一次。
没有觉得特别好喝,也没有觉得特别难喝。喝的感觉是什么?现在已经记不太清楚了。啤酒是什么牌子?也不记得(记得是青绿色的500毫升的瓶子,那个时候好像也没有什么不同的牌子可以选择,大概就是一种牌子,也许有人会记得是一种什么牌子)。但是喝酒的那个场景,现在好像一直都记得非常清楚。我们带了一个搪瓷的杯子(我们叫缸子。现在见不到搪瓷的产品了。当时可是非常非常的普遍,搪瓷的杯子、搪瓷的碗、搪瓷的脸盆、搪瓷的痰盂什么的),把啤酒倒在这个杯子里,你一口我一口地,用手抓着香喷喷的卤肉,边喝边吃边聊。两个初二的学生,也不记得当时都聊了些什么。
喝啤酒不是我和五毛一起干的唯一的”坏事”。有一次和五毛一起到一处桃园“偷”桃子,把汗衫扎在裤腰里,摘下的桃子就从领口放进去,等放了几个以后,就觉得肚皮被桃子上的那个细细的绒刺,扎得又痒又痛,难受得不得了。回到家洗澡,好像洗了几天都没有把那些个绒刺和难受劲完全洗掉。
还有一次是和五毛一起在襄河堤下的公路边,用石子砸过往汽车的轮胎。当时的公路是石子铺成的,车子开得不是很快。用石块砸轮胎,因为轮胎的气足又在转动,石子砸上去就会弹开,我们觉得很刺激很好玩。其实想想,这应该是很危险的(也就做过那么一次,以后再没有敢做)。砸中了,司机会探出头来大声斥骂。我们就作鸟兽散。
当然我们在一起更多地是做好事,不是做坏事。我第一次坐火车,就是和五毛一起,给在外县参加比赛的球队送去衣服。我们县(现在改市)是最近几年才通火车,过去和外面的交通主要就是汽车或船,所以很少有机会坐火车。那次在外地比赛的球队,因为天气转凉,觉得少带了衣服,体委就让五毛和我一起,给他们带了衣服送过去。就我们两个小孩子,怎样从县城到一个火车站,又是哪一个火车站,如何买火车票,到达哪一个火车站?现在都不记得了。
那时和五毛做朋友已经有几年了。开始没有同班,和五毛不是很熟。从1966年开始不怎么读书了,父母的一位朋友,是体委的主管官员,觉得我身材比较高(我在小学中学都算同学当中比较高的,但是中学之后好像就没有长高了。有些中学同学印象当中很矮小的,等到中学毕业了下乡了,过了几年再看到,就冲得比我还高了),特别是说我的脚弓,和一般小孩相比弯弓的弧度更大一些,应该更有弹跳力,所以让我去学打篮球。县里的篮球队,主要都是大人,有一年就带了两个小队员,一个是五毛,一个就是我。每次蓝球队都会脱产集训很长一段时间(那个时候工厂里反正都是不怎么上班的),同吃同睡同练球同比赛。我们也跟着大人们蹦蹦跳跳。从小学到中学好几年,我们两个人就特别亲近起来。到初中时学校专门编了一个班,是有各种体育特长的学生,我和五毛成为了同班同学、甚至是最要好的朋友。
五毛真是一个打篮球的天才。他身高比我矮一点,学篮球应该是和我同时学的,但是后来的进步神速,把我不知道甩了多远。我的打篮球水平可能就是班级主力(这个水平一直停滞并保留到了后来上大学),在中学到学校一级打主力、在大学到系(那时候没有学部学院什么的)一级打主力就比较勉强了。我天生可能就不是打篮球的料,虽然我的短跑速度还可以(400米以上的长跑就不行了),跳的高度也还可以,投篮的准头也还可以。但是就是没有什么”球感”(和篮球亲近不起来,对篮球、对训练、对比赛,没有激情)。而且一到比赛,我自己主观上也没有说害怕,但是旁边看着的人教练呀领队呀队友呀观战者(当时好像还没有”球迷”的说法)呀什么的就说,看你就太斯文,不敢和别人冲撞。但是篮球就是免不了,或者有时候还要主动,要和别人冲撞呀。
而五毛不但是班级主力、校级主力、县级主力,后来更”坐直升飞机似的”打到了地区级中学生篮球队的主力(而且是绝对主力,是控球后卫,是教练意图的贯彻者、执行者,全队进攻和防守的组织者、指挥者)。他第一次入选地区中学生篮球队,还只是一个初中生,其他的队员,特别是主力队员,都是高中生。他开始入选,只是作为替补,但是在集训期间,就被教练慧眼识中做了主力,由他这个初中生来做控球后卫。他其实身高弹跳什么的并不是很突出,但是就是聪明,有”球感”,身体和球融为一体。
我的中学同学当中还有一位体育天才,100米短跑特别厉害,外号”沙牛”。”沙牛”在我们的方言里是”母牛”的意思(不是中药材的”沙牛”),叫一个男孩子”母牛”,好像是有一点点贬义。但当时主要是一种特别的形容,他很厉害,这种贬义更主要是表示一种褒奖、一种敬佩、一种亲切。就像大家平时语言交流中,有时候的一些贬义,可能实际上是取它的反义。比如说骂人的话,”我操你妈”,要看不同的语境,有的时候确实是骂人、很粗俗的骂人,但有的时候却是表示两个人之间非常亲切随意。在成都,有一次我走在校园里,听到旁边一个人在那里大声地叫骂”你个龟儿子,我日你妈哟”,开始以为他在和谁吵架,但仔细一看他脸上是笑嘻嘻的,原来是在和别人打电话,看样子就可以看出他们两个人是在很亲切很热烈地谈一件很高兴很激动的事情。英语里面其实好像也一样(比如”f…k”,有时候是骂人,有时候是表示喜悦。奥巴马的副总统拜登,有一次在奥巴马签署一个重要协议的时候,就兴奋地来了这么一句,结果被当时现场的媒体就直播出来了),看来人类表达情绪的方式,在不同的语言体系中其实是差不多的,有时候是需要一种”反其道而行之”,否则不足以表达这种情绪的强烈。”沙牛”在我们中学是百米冠军,县里是冠军,地区也是冠军,后来到省里参加全省的中学生比赛。但是在正式比赛的前一天,据后来同学中传说,他多吃了几根香蕉(估计是吃了很多根。因为那个时候各种物质各种生活消费品都很贫乏,水果也很贫乏,他可能原来都没有吃过),一晚上拉稀,第二天身体虚脱完全就跑不动了。我们都很为他惋惜,因为按照他的成绩,在全省拿冠军也是很有把握的。而那个时候拿到冠军他就很可能会参军,很可能会做专业运动员,就不用高中一毕业就下乡了。那样他的人生道路可能就会完全不一样了。
有两年”右倾回潮”,又比较强调上课、强调考试。我一下子就从球场上回到课堂上去了。等到后来”反回潮”,又不怎么要学习了,但等我回到球场上去就发现,我的球技退步很多。也许不是我退步了,而是其他那些同学的球技进步了,特别是那些原来比我年级低、学打篮球比我晚的同学,球技都明显比我要好了。记得有一次班主任有意无意地、没有点名地,批评说有同学干什么事不坚持、不图进取。当时听着有点小小的伤心,但是好在我这个人从小就心宽,对这种”打击”的承受能力比较强,觉得说人各有所长,我的篮球水平就这样,天赋不如人,也没什么过不去的。
五毛英年早逝,以他的才能和条件,应该是可以做出比较大的名堂的(不止是在打篮球上)。五毛工作后不久就患上一种很怪的治不好的病,幸亏家人和单位的支持,才撑了超出医生预判的很多年。他的家境不错,父亲是1949年前的老游击队员,几个哥哥后来都做得非常好,不知道是大毛还是二毛做过一个省部级国企的董事长,三毛做过中国(大陆)1949年以后第一家合资宾馆的总经理。因为这些关系,县(后来改为市)里面对五毛是很关照的。
和五毛喝了我的第一瓶啤酒之后,再没有和他一起喝过酒,不光是没有一起喝过啤酒,也没有一起喝过红酒、白酒。一是初中生喝酒毕竟还是一个犯禁的事;二是那个时候啤酒好像还是算比较奢侈的;三是高中毕业以后(高中毕业以后喝酒可能才算是名正言顺的了),我们的联系少了。
从喝了第一瓶啤酒之后,我觉得可能一直到了读博士的时候才又开始又慢慢喝起了啤酒。因为那个时候和几个博士同学下馆子多一点了,喝啤酒就有点常态化了。
从第一瓶啤酒到现在已经过去了46年,这40多年里不知道喝了多少瓶啤酒,不知道和多少人一起喝过啤酒。总的来说,我没有成为一个热爱啤酒的人。喝一点可以,但不喝完全不会渴望着要喝。现在有时候买一箱啤酒放着,如果没有聚会、没有朋友来,我自己可能一年也喝不完。自己一个人喝啤酒,多半是夏天在院子里干体力活比较累了,喝上一瓶(罐)。喝啤酒好像也不是要喝它的酒味,而是喝它的解暑(打几个嗝,把体内的热量带出来)。如果不是考虑到糖分问题,我其实更愿意喝可乐(可口可乐、百事可乐。或者是两家公司出的其它带气泡的饮料)。我个人的感觉,就是啤酒打开以后,开头的第一口第二口特别好喝,后面的觉得味道就不好喝了。量也不大,每次喝如果是小瓶的小罐的可以喝一瓶或者一罐,如果是500毫升一瓶的,一般都还喝不完。在餐馆和朋友吃饭,一般我都会喝一点啤酒,一个是有一点气氛,再一个我的理论是说在外面吃饭喝点酒,有一点酒精消毒的作用(自我心理安慰吧)。
40多年喝啤酒的历史,有两件事好像值得一记(都说明了我和啤酒的可有可无、若即若离)。一件是喝半杯啤酒竟然就喝醉了。那次是到德国,顺访姨妹一家。姨妹夫是德国人,酷爱啤酒。刚下飞机就拉着我去喝德国生黑啤,长途飞行的疲劳加上空腹(更主要是加上我本来就不喜不善啤酒),结果不胜酒力,一杯喝了一半就醉了。
还有一件事是九几年在UIUC有一次和几位朋友聚餐,有一位要和我干啤酒,我的反应可能不够快不够热烈,他竟然就把一罐啤酒都倒在了桌子上,弄得全桌子的人都非常惊讶,不知道他怎么回事。听他鼓鼓嚷嚷地,好像是说他要和我干我没有干,那么说明是我瞧不起他。这样的事,之前没有遇到过,之后也没有再遇到过。
不管是喝啤酒的时候还是不喝啤酒的时候,我都经常会想到我的第一瓶啤酒,想到和我喝这第一瓶啤酒的、我的朋友、那个朝气蓬勃的小伙子——五毛。
写于20181027周六-20181217周一
作者投稿
华夏文摘第一四四七期(cm1812d) 发表于 2018 年 12 月 24 日 由 舟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