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程乃珊《上海探戈》 (2003)

读程乃珊 方壶斋 不少北方人, 特别是北京人, 提起上海人来多有鄙夷之气, 能够把上海人的毛病拎起来一一数落。 1990 年让北京人万人空巷的电视连续剧《渴望》, 里边那个唱反角的奶油小生取的名字就叫王沪生。 演王沪生的孙松虽然有个长的很北京人的妈韩影, 却生的细皮嫩肉,清瘦大眼, 很像江浙人。我不知道这个反角从取名字到选演员, 有没有一些北京人对上海人的集体无意识的看法在作怪。 1982年我和几个研究生被学校送到上海进修。我们学校在中原, 里面的不少做了官的教授都是地道的上海人。 然而我们出发之前, 领导们找我们谈话的时候, 却要我们到了上海以后, 注意遵守组织纪律并且不要接收坏的影响。 那口气就好像我们是去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一样, 说得我脸上虽然没有表情, 心里却已经激动起来了。可是我到了上海以后, 给同学写第一封信谈我对上海的印象时,有这样一句话:“上海还是中国。” 当时我完全没有从第三世界的中原到了第一世界的上海那种应该有的文化冲击。诚然, 上海的高楼大厦很多, 可是我把老家北京和常去的武汉加起来, 当时是足以抵得过上海了, 而我进城所见的上海人, 大多数都是劳动人民形象。 我讲不来上海话, 却没有实实在在地遇到上海人排外的情况。 两年多以后, 我对上海的印象是老好的。 现在回过头去想,我在上海, 大多数时间是在象牙塔内, 周末上街也就是橱窗买买(window shopping), 阳春面, 青团吃吃, 旧书店逛逛而已。 用现在谈国外生活的时髦话语讲, 我并没有能够进入上海人的主流社会, 更没有进入上海人的上流社会。除了我大学里的上海同学外, 我没有真正交什么上海朋友, 更没有体验过上海市民是怎样安排一天的吃穿用度的。 对于上海真正是个什么社会, 我全然没有概念。 然而我对上海却总是有那么一点点魂牵梦绕的。 这当然是因为在上海呆过, 也因为读过关于上海史迹的书, 看过关于上海滩的电影, 另外我也喜欢那我怎么也学不会但是却爱听的上海嗳欧。 所以, 当我在图书馆里看到一本《上海探戈》, 我自然不会错过它了。 《上海探戈》的作者是程乃珊。 名字是听过的, 书却没有读过。 从介绍看,她已经写了不少小说。 不过我更对这本纪实性的书有兴趣。 这是因为我对于小说是一窍不通的。 我自己也绝对没有那个聪明和耐心编写故事。 我喜欢纪实, 也喜欢读别人的纪实文字。 读别人的纪实文字, 一方面是通过别人的眼睛扩展见闻, 一方面是学习别人纪实的语言。没有语言特色的纪实作品, 就像流水帐, 谁都能写。 程乃珊的这本书吸引着我读下去的第一个特点就是她的极富特色的上海白话。书讲的是上海的事, 用的是点缀着上海话的普通话, 读起来就像一个上海朋友面对面给你讲大上海的昔日沧桑, 非常亲切现实。 不过有的时候, 方言用得太多了, 让不是上海人的读者真正拎不清: 过气歌女, 过气歌舞厅 (过时), 不理如何 (不管如何), 蒲咖啡馆 (泡咖啡馆?),小乐惠 (随便玩, 小规模的玩乐), 一众小八腊子 (一般小市民)。因为作者在香港, 有的时候还要用上广东话, 连一般字典里都找不到字: 大“竹字头+旦字底”地娱乐 (大空地娱乐)。当然这些只是星星点点的, 无碍大局。 她的用词和比喻也常常很新奇。 “华灯初上时分, 霓虹灯砌出的百乐门轮廓下, 车水马龙,传出悠扬不息的爵士乐旋律。”( p164)虽然这里的“砌出” 可以换成“勾勒出”, 但是我觉得“砌出” 更有新意而且一样贴切。又如比较小白脸和老客勒, 程写道:“如果说男人中的小白脸是奶油小生, 那么老克勒就是乳酪, 乳酪的吸引力有点像中国的臭豆腐, 全在其散发出的那股发了酵的臭, 臭得一股邪火气, 却是臭得很刺激很有内涵, 甚至有点美妙 (p51)。 在描述旧上海的浮世绘中穿插一些轶事, 而且讲得凄美动人, 也是这本书的一个特色。 作者在讲述这些轶事的时候, 显然是发挥了她写小说的特长, 把故事叙述的引人入胜, 而且精炼而不失周到,关键之处能催人泪下。 比如讲上海人白相的那一篇,作者仅仅用了不到两页的篇幅讲了一对以舞为媒成婚的夫妇半个多世纪的舞厅生涯的动人故事。当读者读到老先生在妻子死后一个人来舞厅, 却照样买两张票, 两份茶点,照样点一曲《何日君再来》,而过了几个月, 老先生也不来了, 伴唱女却每晚都要唱《何日君再来》时, 鼻子头难免会有一点发酸吧。 《上海街情话》则更像一篇短篇小说了, 有人物, 有对话, 有情节的铺垫和照应。说实在的, 看完通篇, 还真看不出它到底是纪实还是虚构。然而这一章里有几幅关于旗袍的历史照片, 分明是纪实文字的符号。 也许, 作者是虚构一个凄婉绯侧的爱情故事来讲上海个体服装裁缝业的繁荣与衰落。 果真如此, 也算是开创一种新的纪实文字的叙事方法了。 这本书写旧上海的人和事。 人主要是中产阶级的人, 或者说是小资。 要是在文革中, 这种书写不得, 读不得。 现在大家都崇拜有钱人, 读一读关于有钱人的文字, 也会发现有钱人不都是很可恶的。 他们的一些处世态度, 也很有些可取之处。程乃珊写到一些人, 常常提到他们对人生问题的看法, 读的时候难免不受到一些启发。比如《上海滩上“老客勒”》里的小方, 老年时对谈恋爱的说法, 就很有哲理, 总结起来就是青年的时候要经常, 要持久, 像电视连续剧; 中年的时候要干脆见分晓, 像单本电视剧一样, 老年的时候要稀疏, 距离拉远有新鲜感(p90)。程本人也夹叙夹议地发表一些见解, 读来也不无裨益:“有些女人以为,对丈夫凶一点, 就可收服丈夫, 这大错特错了。一个聪明的女人, 永远要像家中一个闪着灯光的窗口, 让男人日日萦绕心头。男人有时像一个长不大的顽童, 难免喜欢在外面玩得胡天野地; 但天一黑, 就会赶向家里那个闪光的窗口 (p279)。 当然, 这本书里的处世哲学, 并不限于男女情爱。 读者可以自己去发现。 《上海探戈》 程乃珊著, 学林出版社, 2002 2003, 12, 25 (2023 pro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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