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络上看到关于北京非法学校的消息,心里很不是味道。宪法规定了每个公民都有受教育的权利。经济改革产生了众多的外地打工者。这些人为大城市的发展贡献着力量。但是由于收入低,他们交不起昂贵的就读费之类的费用,因此他们的孩子上学就成了问题。这个问题,关系到我们国家的下一代的成长,关系到我们整个国民素质的提高。这本来是各级政府应该采取积极措施予以解决的问题。但是现实却是,政府各部门不关心这些孩子能不能念到书,有没有人教他们,而是只关心在现行的法律条文规章制度里为打工子女学校定一个位。这样定位的结论只有一个:非法。下场只有一个:取缔。至于那些孩子到了学龄能不能学习,就没人管了。
就政府部门来说,他们没有错。各部门都是依法办事,否则自己就要受到上级部门责罚。问题在于各部门都是在象盲人摸象那样处理这个需要综合性地看待的社会问题。解决这个问题的方式不应该是自下而上的,而是应该自上而下的。那就是要有一个权威部门,最好是江泽民总书记自己,意识到打工者的高玉宝们:一,一定要上学;二,离不开父母,不能回乡上学;三,家境贫穷,上不起现有的学校。意识到这些以后,您看着办。您作为一国之首长,总不能对这个问题采取睁眼瞎的态度,总得想个办法。各部门该协调的协调,各规章该修正的修正,总而言之是要为老百姓办好这件实事。这是教育问题,是任何性质的政府,任何主义的政党都不能回避的。
笔者愚钝,但也知道国家有个希望工程。那个希望工程怎么就希望不到这些孩子身上呢?报纸上动辄宣传某某地建了几所希望小学,但首善之都却有那么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小公民没有上学的条件,这岂不是滑天下之大稽!
此外,进城打工者虽多,但并不是一个天文数字。我国公办学校那么多,难道就不能顺带手地消化一下他们的子女,令其能够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完成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习,而非要他们交纳高额费用不成?
当年武训为了办义学,能够让自己的身体挨拳脚来筹集经费。如今社会富裕到了大款们挥金如土,干部们公款吃喝嫖赌出国旅游的地步,却没有人想想怎么给打工者的子女上学弄一点钱,却在那里官僚主义地想着怎么取缔违章学校。这真是民族精神的倒退了。
□ 寄自美国
刊登在 2001 华夏快递 kd011208. (2023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