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德里

                ·杜欣欣·

                  一

从伦敦到达德里已是凌晨,一个睡意正浓的凌晨。

传说中的印度机场非常脏乱,对此,我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步入候机室,我立即发现这里比传说和想像中的干净许多。当我瞥见写着‘饮用水’的池子,心放了下来,至少不必买水喝。

接机的通道旁,站满了人,一块块书写着名字的纸牌。因为我先生的班机比我早到,我寻找着熟悉的面孔。正当我失望地转向另一面,突然发现一个纸牌上写着熟悉的姓。那字写得很小,难怪我没注意到。望了望举牌人,中等身材,似乎比照片上的老了一些,有一双温和而顽皮的眼睛,我向他走去。

“请问您是罗伊教授吗?”

“叫我达克诗。你肯定是琳达。你丈夫的班机误点4小时,让我们去那边等吧。”他的英语带着伦敦腔。

达克诗与我先生在剑桥同学。剑桥的日子已经过去许多年了,但是友谊一直保持着。“你很幸运,昨天德里大雾,根本无法起落。在这个季节,在印度,飞机正点几乎是不可能的任务。”当时,我并未在意教授的话,在后来的旅行中,才知道他的话不能不听。

我们走向咖啡厅。站着的时候看不出来,走起路来,就看出教授的右腿有点儿不便。那是他年轻时一次错误造成的。

大概三十年前,达克诗刚刚大学毕业。在浦那的火车站,在火车开出的一瞬间,他跳了上去,他没能抓住扶手,跌落在铁轨上。意外之后,达克诗经过16次手术,他自嘲道,我的右半身全部被重新组装过。养伤期间,达克诗忽然意识到“在演化的时空中的真空相对性”,成就了一篇论文。并将此投给《物理学评论》。当时,霍金是其中的一位审稿人。霍金来信告诉他,一个月之前,他也写了一篇类似的论文,并邀请他来剑桥深造。无论在形而上还是形而下的意义上,这一跳,都改变了达克诗的命运。

到剑桥几年后,达克诗完成了博士论文。他的博士答辩有两位考官,其中之一正是霍金。这场答辩整整进行了11个小时。他必须面对考官,当场推导所有的公式。最后考官认为,他博士论文的最后一章是错误的,必须删除。无奈之下,不安之中,他离开英国,前往欧洲大陆漫游,打发着前途未卜的日子。两个月之后,他回到剑桥,发现信箱中有一纸条,上书:“请立即来见我。史蒂芬(霍金)。”结果总算皆大欢喜,因为普林斯顿的一名教授得出同样的结论,那有争议的最后一章被证明是正确的。

凌晨4时,我们终于离开机场。风吹进车窗,久违了,湿润的热带气息。不亮的路灯,不宽的街道,黑森森的棕榈或椰子树。睡意朦胧的骑车人,同样睡意朦胧的驴车。

“牛!”一群白牛。它们扁扁宽宽的,颈头顶着大包,晃荡着肚腹,漫不经心地横过马路。一年前,在巴西的潘塔瑙湿地,我第一见到这种白牛,它们的祖先就是来自印度。听到我提及巴西,达克诗说,“那里的牛是养来吃肉的。这里,一只牛就是一座神庙。南美当地的土著文化已被欧洲列强扫荡干净,那里片土地不过是一个管理混乱的欧洲。”

车子在黑暗的街道上穿行。“红灯!”我下意识地喊出。达克诗稍稍减速,左右看看,就冲了过去。‘你知道这是在印度。’达克诗笑道。“你的反应让我想起一个故事。一辆满载西方游客的车子,冲过第一个红灯,所有的旅客都激动地大喊大叫,你怎能撞红灯?司机说,这里每个人都这么做,反正没人在路口。司机连撞几个红灯,吓得乘客惊叫不已。前面是绿灯了,众人都松了一口气。在绿灯前,司机突然停了下来,说是要看看…。”

我们听了大笑。但是最终,笑话和咖啡都难抵困意。我昏沉沉地倒在后座上。“Open universe,Linear…。Black hole…”从耳边飘过,随着热带的风,飘向与牛擦肩而过的街道。他们在讨论着宇宙学,在一个印度的凌晨。

我惊醒的时候,车子已停在一座白色的大理石楼房前。看门的老头揉着眼睛走过来,打开铁门。老人就睡在门廊下。后来,达克诗告诉我,这老人已经不做什么事了,但是他在这里呆得太久了,不忍心将他赶走,何况老人的女儿还依赖他生活。

城市仍在沉睡,沉睡中的德里宁静而清澄。

                  二

迷迷糊糊地睡了一阵,就被吵醒。人声、马达声,敲打声,其声之大,似乎就在耳旁。睡意和好奇心搏斗着,最终后者站了上风。

这是一栋西式楼房,共有三层。屋顶挑得很高,光线充足。一条铁雕花扶梯盘曲而上。走上屋顶凉台,那里放了好多盆菊花,花瓣卷曲,和中国的菊花完全一样。可惜花瓣和绿叶都布满灰尘。隔壁的顶楼上,一个妇人正在奋力地抽打着毯子。放眼周围,拥挤吵闹犹如贫民窟。我才知道,在德里的一天中,宁静和清澄的时光非常短暂。

我们在餐桌旁落座。达克诗的女儿湿娃妮(Shivani)一身牛仔短衫,完全西方打扮,听说她从未穿过沙丽。女主人是个名律师,早已出门。

我问达克诗,“湿娃妮是湿婆(shiva)的女性称呼吗?”达克笑了,“那是湿婆配偶的意思。”“湿婆配偶不是帕尔瓦蒂(Parvati)吗?”“湿娃妮是帕尔瓦蒂的前世。湿娃妮的父亲不喜欢他的女婿。在一次盛典中,他故意不邀请湿婆。湿娃妮因此而跳火自焚。湿婆得知妻子的死讯,愤而杀死岳父。即便如此,仍未能解湿婆心中之恨,他准备毁灭整个世界。众神非常害怕,于是用湿娃妮的骨灰造出帕尔瓦蒂,以平息湿婆的怒火。”停一会儿,达克诗问我,“你知道湿娃妮的父亲叫什么名字吗?”我说不知道,他把眼镜往上一推,瞪着眼说,“他叫达克诗。”

厨娘走了进来,高个子,大肚子,皮肤挺白,动作奇慢。刚开始见到她,我以为她怀孕了,后来发现并非如此,她的两个女儿已经上了中学。每到晚上总有个矮小的男人帮她洗碗收拾,那是她的丈夫。达克诗家的佣人,除了司机大都住在家里。一个小姑娘从楼上跑下,湿娃妮说那是她的佣人。听说她的家乡非常贫穷,她将每一分钱都寄回去。

达克诗的家里雇用了4-5位佣人。达克诗说,印度从来都是就业不足,比较富裕的人家雇多个佣人是常事。据说,在印度,每天花5个卢比,就可以吃到最简单的饭食。一个建筑工人一天的工资为8-90卢比,但是这样的活儿并不常有。在这里做佣人,工资大约一天100卢比,算是相当不错的工作。佣人都很勤奋服从,特别是那个小姑娘,我们一脱下衣服,她就抱出去洗。在西方久了,没有佣人观念,刚开始真不习惯。

我问男主人,这些佣人是否都是低种姓。他说,有一个是婆罗门。由此,引起了种姓的话题。我问他,“听说印度以前种姓隔离非常严厉,如果一个低种姓的人无意间触摸了高种姓人的水井,那么整口井就得报废。”“我小时候是这样的。以前有贱民(untouchable),比如掏粪、洗衣和清扫工都属于那个种姓。我还记得父母怎么付钱给他们。他们做完工,将衣服脱下来,摊在地上,我父母把钱扔过去,正落在衣服上。但是划分贱民早已不合法了。如果现在发现什么人还这样做,那就可能吃官司。”“可是,即便如此,低种姓的人还是比较穷,机会比较少吧。”“可以这么说。不过,任何种姓都有穷人。至于机会,不光是印度的问题,其他社会也有。人人生而平等,那是在上帝的眼里。我觉得所谓平等,是尽量保证社会资源分配和获得的平等。”“但是资源分配平等应该是通过竞争和机会均等来获得的。”“很好的论点。西方提倡竞争和机会均等没有错,可是任何一个社会总有失败者。种姓制度是一种血族关系,为一些弱者提供一定的安全保障和支持,其中包括了自信自尊。在印度,如果你碰巧是一个出世时就完全没有任何机会的人,如果西方提倡的平等主义和个人主义又完全摧毁了某些以种姓为基础的社区支持,你将如何?另外,在印度人看来,机会均等并不限于当前这一轮回。一个人的生命有很多次轮回。出生在不同的家庭,上不同的学校,你遇见了贵人,我可能就没有。机会不在一世。我们还有来世。所以,有些人不可避免地成为失败者的时候,他们也不会让孩子弃学去做童工,立即得到金钱上的好处。”

说话间,佣人端上来烙饼,沙拉和炖菜。汤汤水水的菜中加了大量咖哩。印度人的口味非常独特,他们在煎饼上抹酸奶,在烤红薯上浇柠檬汁。除了素菜,还有羊肉鸡肉各一盘,那是特别为我们准备的。主人茹素,主人家的狗也茹素,它不去碰肉食,总在素食附近磨磨蹭蹭。

后来的几个夜晚,湿娃妮在做功课,妻子仍然晚归,达克诗就邀我们到客厅喝一杯。他看我对上锁的酒柜有几分好奇,说道“有一段时间,我发现酒的颜色愈来愈浅,酒味越来越淡,可酒却并未减少。心里奇怪,后来发现他们喝了酒,然后兑上水。无奈,我只好加锁。”‘他们’指的是佣人们,我注意到他没有说‘偷’。

达克诗对我说,找到一个好的可靠的佣人并不容易。如果找到了,就像家里人一样。主人会像父母一样地看顾他们,包括安排他们的婚姻大事,参加他们的婚礼,甚至出借一笔钱为他们的儿女筹措婚礼。

在我的印象中,印度人似乎人人都会说英语。但是达克诗家里的佣人都不会说英语。至此,‘都会英语’的印象大大地打了折扣。后来,我们乘出租车,发现司机不仅不会说英语,而且是文盲,连印度文的地址都无法看懂。印度每年大学毕业生约几百万,大学毕业后,到西方求学者甚众。我80年代初留学美国,那时能够和中国学生竞争的似乎只有印度学生。这个自远古就充满智慧的国家,文盲率竟高达40%,真令人吃惊和悲伤。

                  三

印度人的亲戚特别多,不但如此,关系还非常紧密。家里没客人的时候,达克诗几乎每天都到岳母府上请安。亲戚多的一个原因,除了多生多育,还有姻亲。于是亲戚的定义就拓展得很宽,包括亲戚的亲戚,亲戚的姻亲,姻亲的亲戚,姻亲的姻亲。他们对于亲戚的称呼很像中国人,分父系母系和长幼。和中国不大一样的是,他们对表堂兄弟姐妹和亲兄弟姐妹一样的亲近。

每当婚礼,凡是能拐着弯儿,沾点儿边的都在受邀的名单上,到访的客人之多,令人惊异。每位来宾都得亲自上前祝福新人,呈上礼品。众多的客人将本来就已经相当冗长的婚礼拖得更长,据说新娘的脸会因为长时间的微笑而感到僵硬。后来在奥兰加巴德,我们参加了一个婚礼,一对新人自美国,到场客人至少几百。我们与他们非亲非故,可是因为下榻旅馆的餐厅包了他们的婚宴,我们也在邀请之列。据说那次婚礼费用为百万卢比。

一个晚上,达克诗妻子的表兄过生日,邀我们前往。那个聚会特别请了服务生,食物也是饭店定做的。虽然印度亲情紧密,但是从这种聚会上已经能够看出商业社会的痕迹,年轻人和老年人的交流只限于一声招呼和一个拥抱。

上一代的老年人集中在一间屋里,多数是非常瘦小的老太太。德里的晚上挺冷,她们裹着各色开丝米或高级羊毛的披肩,安静地坐在沙发上。达克诗的岳母将近八十岁了,一头银发中分,在脑后盘起。印度妇女极少留短发,在那一代人中,剪头发是受污辱。

老太太那一代和她的下一代,无论男女,都受过高等教育。她最小的妹妹60多岁,是个退休的外科医生。老太太会打网球,还在大学教过书。老太太耐心地为我指点着来宾,他们不是医生、律师,就是高级工程师,或是最近时髦起来的MBA。其中的一位是全印度最知名的心脏外科医生。

湿娃妮和一群半大的孩子,集中在另一房间,听流行音乐,吃巧克力。聚会的气氛非常像上海,特别是文革前的上海,那种高级知识分子和专业人士的家庭聚会。宾主一起喝洋酒,抽洋烟,有点儿势力,有点儿洋派。通婚联姻都在这个圈子里进行。我开玩笑地说,看来在东方国家里,无论集权还是民主制度,社交联姻方面的价值观处处相同。

在达克诗家住了没几天,就听说湿娃妮即将考高中。虽然她上的私立学校,但父亲每天都要查看女儿的功课,留下额外作业。妻子回来,丈夫还得汇报女儿的学习进展,和对未来联考的估计。

达克诗说,女儿对科学完全没有兴趣,现在说要当律师,只不过看她妈妈比较风光而已。虽然他是一个慈爱而负责的父亲,但是谈及自己的女儿,仍能保有科学家的理性。如每个父亲,免不了说些女儿小时候的故事。他曾以巷口的擦鞋工为例,向女儿阐述受教育的重要性。岂知小女孩儿非但不受教,反而说,“爸爸,我愿意给你擦鞋,我就是不要去上学。”看来,对于一个小孩儿,等级地位教育完全失败。

到德里的第二个晚上,女主人就出现在电视上一个特别的访谈节目里。作为律师,女主人正在领导推进男女平等继承财产的运动,此项运动和印度陪嫁习俗有关。

千年来,印度的陪嫁习俗似乎并没有改变。在乡村,如今除了传统的首饰,还要加上电视机,电冰箱等几大件。印度朋友告诉我,出嫁的女儿可以保有陪嫁,这似乎和我以前理解的陪嫁不同。保有陪嫁也是习俗上反对女儿继承娘家财产的原因之一。

也许是听了太多的寡妇殉夫,因陪嫁不够备受婆家虐待的新闻,我一直以为印度妇女因不平等而生活得十分凄惨。但是许多印度人告诉我,在当今印度社会,寡妇殉夫已经非常稀有,而且即便过去,那种残酷的陋习也只限于极少的地区和个别教派。不过每遇此事,西方媒体就会大肆报导。

我曾问过女主人,在印度做一个女律师是否比较困难。女主人说,她自己毕业于剑桥,她的合伙人,同样是女性,毕业于哈佛,尽管如此,刚从业时,仍然得不到客户的信任,得有个教父替她们罩着。后来闯出名号,就好多了。当然那是在职业场所。

在我接触的人中,印度受过高等教育的职业妇女都相当强悍,似乎她们一直在反叛着什么。女主人自不待言,我亲眼见过的另外几位都曾当着客人的面,毫不客气地打断丈夫的谈话。不只一位印度男人对我说,在他的家里是他妻子当家,在他父母的家里是他母亲当家。有一次参加婚礼,女方是个美国人,她向印度人请教如何让丈夫成为‘妻管严’。那印度人说,“结婚的第一年,你丈夫无论怎样,你都服从,你丈夫说什么,你都说是。一年以后就倒过来了,直至终身。”

                  四

下午坐车出门。街道两旁,树木成行,不过全都蒙着厚厚的尘土,看不出绿色。尘土中挤满了小店,卖吃食的最多,又多是油炸食品,金黄色的,看着很诱人。这下我明白了,为何在食素大国的印度仍然有那么多‘三高’病人。

尘土中也挤满了人,以各种方式努力谋生的人们。男孩子头顶着大铁盘,铁盘里冒着清烟。到一个街角,他就放下大盘子,支摊开始卖烤红薯或烤花生。

行车道上,小三轮摩托最为活跃,大约2-3卢比一公里。它们本该在慢车道上行驶,却如蝗虫般,毫无顾忌地到处飞着。公共汽车没有车门,即便有也从来不关,随便停在马路当中,任人上下。拥挤中,最灵活的还是双人座的摩托车,几乎每个后座上都飘着一袭鲜艳的沙丽。最让人叹为观止的是那些送货的伙计,他们坐在摩托车的后座上,手捧一片巨大的玻璃板。

小汽车、拖拉机、大卡车挤成一片,毫无章法地争道而行。牲口也来添乱,牛车、驴车和骆驼车。拉车的骆驼昂着头,跑起来,一蹦一蹦的,长脖子一伸一伸,难怪人称傻骆驼。神牛身处闹市,以司空见惯的超然安卧街心。

达克诗说,“在德里开车的原则是永远不要相信任何人,也没有人相信你。”在这样毫无信任的原则下,车辆却鲜少碰撞。拥挤之中,车辆避让得当,非常默契。似乎是乱中有序,人们十分心平气和。磕磕碰碰一定是有的,却鲜见大吵大闹,最多摊摊手,耸耸肩,做个‘怎么回事?’的手势。

看着达克诗一面非常灵活地换挡避让,一面打电话,我说,“你开车的技术真棒,我可不敢在这里开车。”“同样,我也不敢在你们美国开车。”“为什么?那里比这里好开多了,即便是纽约或洛杉矶…”我话音未落,达克诗回道,“你们那里没有toleration…”想想似乎有几分道理,在美国的大城市里,不能容忍违规,也不能容忍因各种原因而动作慢的司机。

街道太过拥挤,几乎分不出商家和住房。更穷的人就住在路旁的窝棚里,那些窝棚不过是两块塑料布,破旧的衣服晾在公园的栏杆上,孩子们在公园里寻找着干树枝。每天,饮用水的车子定时开过这些地带,人们排着队,地上放着各色容器。后来在印度的其他城市,也见到相同的情形。

贫穷是显而易见的。达克诗对此也毫不违言。他说,80年代,他刚从剑桥毕业回到孟买。一天,朋友送了他一瓶名酒,大约500美元。晚上,他邀了几个人携酒去饭店。在饭店的后花园里,他们一面喝酒,一面高谈阔论。突然,他看见一个乞丐躲在灌木丛后,于是他就叫服务员将他赶走。服务员偷偷走入树丛,突然将那人挟起来,丢出去。那人倒在地上,用英语说:“大人,我只是在等你喝过酒的瓶子。”事后,达克诗非常后悔,并为此事内疚了很久。

在拥挤、肮脏和嘈杂之中,唯一的亮丽是那些穿学校制服的孩子。他们走在飞扬的尘土中,似乎并不在意他们的白衣会立即变为灰黑色。最可怜的是那些学龄前的女孩儿。她们罩着一件洗不出颜色的破衣裙,头发焦黄而蓬乱,赤着脚,脏兮兮的小脸和身体,像野草一样,在路旁行走、劳作、玩耍。我一直在想像着她们未来的命运,也想像着如果我是那个女孩儿。

每遇红灯,总有一群群的孩子一拥而来,擦车窗,兜售物品。如果行路,小贩或乞丐也会跟在后面。一般来说,只要不与小贩对视,没多久,他们就会自动离去,可是乞丐的意志相对比较坚定,一些女孩子招数更高,一直在我面前,不断地向后做软翻。在甘地的火化之处,在印度门,在库特卜米纳尔高塔(Qutb Minar),她们锲而不舍地向后软翻着,口中念念有词。

老德里更是拥挤,根本无法进车,只能步行。但若说德里没有清静之处也并非事实。身为印度研究科学家协会主席,在尼赫鲁旧官邸里,达克诗有一间办公室。那是一栋砖石楼房,庭院里种了不少树和花。在上世纪60年代,这里曾为中印边境战争的中央指挥部,墙上挂着大幅军事地图,军人穿梭其中,气氛一定相当紧张热烈。如今,在空无一人的大厅里,昏黄的灯光照着地毯上残破的大洞,陈旧的沙发上灰尘些许。另一清静的去处为艺术学院。虽然学院位于新德里市内,也只有一栋楼,但楼前有一小片草坪。十几个女孩在绿草上研习着印度舞,其中有好几位来自西方。我躺在草地上,在木笛和鼓声中,竟然睡了过去。

印度的人口密度并不比荷兰高,可是显得比荷兰拥挤得多。据我观察,其中的主要原因是人们在户外谋生,在街上谋生或想办法谋生的人特别多。但是,在这样拥挤的地方,出德里城向南20公里,就能看到野猪猴子等动物。在德里市内,不但看到许多动物,甚至城中也保留了一大片森林。森林里有个鹿苑,任野鹿、猴子、羚羊和野兔随意奔跑。离那片森林不远,就是废墟城堡和旧城墙。奇怪,这么拥挤的地方,他们仍然留住这许多旧物,留住那些动物和森林,也不驱赶为数众多的乞丐。

其实,德里城内外有不少废墟城堡。每一个君王占据德里,就建立一个朝代,每一朝代都建筑自己的城堡。莫卧儿王朝的末代皇帝一直住在沙加汉所修的红堡里。当英国人闯入宫中,他和他19岁的妻子睡梦正酣。英国人将两名王子带到城门附近斩首,所以那座城门就叫冷血城门。

离德里城内的森林不远,紧挨着一座旧城堡,开着一家餐馆。德里的冬夜相当寒冷,我裹紧披肩,坐在那家餐馆的露台上,服务生将火盆移至脚边。石栏外,黑色的森林挡住了灿烂的灯火,也将现代的一切丑陋推远。废墟古堡浮动着一个远古印度的暗影,那暗影也飘荡在披肩和火盆之间。

□ 寄自美国

刊登在 2005 华夏快递 kd051020.

此条目发表在 印度 分类目录。将固定链接加入收藏夹。

发表评论

电子邮件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被标记为 *

您可以使用这些 HTML 标签和属性: <a href="" title=""> <abbr title=""> <acronym title=""> <b> <blockquote cite=""> <cite> <code> <del datetime=""> <em> <i> <q cite=""> <strike> <str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