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亨廷顿的缺陷
亨廷顿的著作《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的一大成就,就是为意欲夺取政治权力以及维护其权力的政治精英们提供了各种策略,并指导政治精英们根据所处不同的社会环境选择相应的策略。譬如,如何“组织政治”,如何强化政府机构,如何动员和掌控群众,如何调控各种社会势力,如何取得革命或改革的成功,等等。
但是,该著作也存在一大缺陷,虽然在苏联解体之后早已有不少学者指出过,但在当今国际政治竞争的态势下,也就是在民主和专制的全球斗争的态势下,很有必要对这一缺陷进行更为深入的评析。
这一缺陷是什么?是指作者对政治秩序的区分之论述。该著作开篇就说道,政治秩序最重要的区分是“发达的政治体制”与“衰微的政治体制”的差异,而民主与专制的区分是次要的,全书几乎没有谈及民主政体与专制政体的区别,反而不厌其烦地大谈民主与专制的共同点。
亨氏以英、美、苏联三国作为发达政治的代表,举出三国之共同点:“皆能安邦定国;每个国家自成一个政治共同体,人民对其政治制度的合法性有举国一致的共识。每个国家的公民及其领导人对社会公益和他们的政治共同体赖以立足的那些传统和原则,观点是相同的。三个国家都具备强大的、能适应的、有内聚力的政治体制;有效的政府机构、组织完善的政党、民众对公共事务的高度参与、文官控制军队的有效系统、政府在经济方面的广泛活动、控制领导人更替和约束政治冲突的一套合理而行之有效的程序。这三家政府享有公民的忠诚,从而有能力去开发资源,征用民力创制并贯彻政策。”总而言之,在亨氏心目中,这三个国家的发达政治体制造就了稳定有序、举国一致、经济繁荣、人民安居乐业的美好社会。
不幸的是,苏共的垮台、苏联的解体,却让全世界人民看到了它的真面目,那是一个与亨廷顿所肯定的苏联完全相反的社会,真实的苏联与上述200多字的赞词正好相反,这一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大事件也同时暴露了亨廷顿理论的缺陷。
政治哲学研究的宗旨,是构想一个良好社会的蓝图,并论证实现这一蓝图的途径和方法。亨廷顿把苏、美、英三国的社会作为他的蓝图,并论证“发达的政治体制”就是实现这一蓝图的途径和方法。他认为英美的民主政体和苏联的政治体制都一样是“发达的政治体制”,一样能够实现良好社会的蓝图,他既肯定民主政体是良好的,也肯定专制政体是良好的,这就从客观上掩盖了民主与专制的根本区别。如果说,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事件暴露了亨氏理论的缺陷,那么,在当今世界处于民主与专制全球斗争的态势下,这一缺陷对于民主阵营获取胜利来说是十分不利的。这一缺陷一方面引导人们弃舍民主化进程而追求所谓“发达的政治”,另一方面引导人们学习苏联、中国等国那样的“发达政治”或专制政体。
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美国一些学者对苏联的好感,与二十一世纪初美国学者对“北京模式”的好感有相似之处。产生这种情况也许有以下原因:其一,他们一生下来就处在民主政治的环境里,从来没有体验过专制政治的恶行,对于专制政治没有免疫力。其二,他们对自己的民主社会却有许多不满。任何民主社会不可能消除竞争,竞争甚至还很激烈,虽然建立了保护良性竞争的体制,但却不可能消除使用暴力和欺骗手段的恶性竞争,人们对自己的民主社会产生不满是无法避免的。尤其是学者们,他们自诩为揭露社会弊病的先锋。可是,那些学者中的某些人把社会弊病产生的原因归结为美国的政治体制,作为对比,将专制国家的短期绩效放大,结果就误入歧途。其三,民主这种政治体制,是一种新生事物。在美国建国初期,政治精英们把民主这词解释为暴民统治,到了十九世纪中叶,情况开始转变,直到二十世纪后半期,民主作为一种新型的、良好的政治体制才被大多数政治精英们所肯定,这是一个漫长而痛苦的历程。新生的政治秩序在巩固、发展的同时,也极易受到排斥、攻击,总有人看不惯民主政体,并著书立说贬低或歪曲民主,譬如大名鼎鼎的哈耶克。
大约十年前,美国的政治精英和学者开始转向,不久前喊出了“民主与专制的全球斗争”之口号。这口号意味着,当今世界上存在两个相对抗的阵营,民主阵营必须团结起来,应对专制阵营的挑战;意味着民主与专制是两种有着根本区别的政治秩序,有着无法调和的矛盾冲突;意味着政体的对立必定发展为国家的对立,这不仅是政治理论问题,还涉及到国家安全。
也许有人以为,政治就是权力的争夺和维护,无所谓优劣或善恶,政治学者要保持中立、客观对待。这是自欺欺人之谈。任何理论都是竞争的工具,都是某种利益驱动的结果,都是由竞争中的各方为了获胜而想象出来。任何理论的目的(个人的、群体的目的)都是要获得更多人的支持,以便在竞争中占据优势。“保持中立”只是一种策略,“客观对待”只为迷惑读者。
还有些人以为,任何政治体制都有优点、缺点,都有良善和恶劣的表现,应该相互取长补短,何必互相揪住不放,甚至动刀动枪?是不是唯恐天下不乱?此言差矣,既然说到优、劣、善、恶,就已经表明你已经承认了有优劣善恶之区分,于是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如何做出“优劣善恶”的评价。各种评价之间有差异和争论,其竞争的激烈程度很可能趋向对抗和冲突。任何社会里的人们不但会争论所处的政治秩序的“优劣善恶”,还必定会对比其它社会政治秩序的“优劣善恶”以论证自己的观点,除非人们的耳目都被严密封锁。一个社会内部的争论,发展为不同社会之间的争论;对某一种政治体制的“优劣善恶”的争论,发展为对不同政治体制的“优劣善恶”的争论。每个社会的统治阶层都依赖现存政治体制而得益,他们都深怕这类争论危及他们的权力,所以不同政体之间争论和冲突,发展为各国统治阶层之间的争论和冲突。同一类政治体制的统治阶层们为了在国际竞争中获取优势,趋于结盟,并力图“引领世界”,争得霸主地位,……。如此这般,揪住不放,动刀动枪,全球斗争,奈之以何?
由此看来,民主与专制两种政治体制的分歧和冲突的确无法避免,因此,如何在理论上论证民主政治体制的优越性、捍卫民主的价值,如何在理论上论证专制政体的危害性、揭示专制的本质,以此获取世界大多数人的支持,在如今形势下显得特别重要。
本文主要是针对亨廷顿理论的这一缺陷,讨论一下政治体制及其区分的问题。下文还将指出亨氏理论的另一个缺陷,
二, 政治体制的区分
历来的政治哲学家都会论述到政治体制,并对各种政体加以区分,以专制、独裁、威权、共和、君主立宪、民主等语词来指称这些不同的政体。那么,什么是政治体制?回答应该是:政治体制是有关权力的分配及权力的行使的一系列配套的规则所构成的整体。由此,可以推出区分政体的方法:从权“力的分配”和“权力的行使”两方面加以区分。先说说专制与民主两种政体的区别。
权力的分配,首先是最高权力的分配或归属,其次是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军事权、外交权等等的分配或归属。所谓权力的分配与归属,实际上就是指哪些人获得权力、是如何获得权力的。
在专制政体中,个人掌握最高权力,并掌控其它一切权力。在民主政体中,最高权力属于人民,由最高权力把其它权力分配给若干机构及其领导者。
专制政体的最高权力在恶性竞争中产生,所谓“枪杆子里面出政权”,争夺权力的竞争是有我无你、有你无我的争斗,没有共同遵循的规则。专制政体的掌权者绝不会允许有人来与他竞争,最怕有人用“枪杆子”来夺权,专制政体必须靠“枪杆子”维持。
民主政体的最高权力在合作竞争中形成,人民遵循协商制定的规则和程序,共同行使政治权利而形成最高权力。这些规则和程序明确规定所有生于本国或归属本国者皆是公民,所有公民平等享有政治权利;所谓政治权利即自由参与政治竞争的权利,自由选择政府形式及其领导人的权利;明确规定按多数人的选择行使人民的权力。民主政体依靠共同遵循的规则和程序来维持。
专制政体是“集权”,最高权利与其它权力都专属“一个人及其一伙人”,一切权力都为“一个人及其一伙人”服务。民主政体是“分权”,最高权力不行使治理国家的权力,统治国家的权力分别授予不同机构及其领导人,各机构职责分明且互相制约,最高权力监督各机构对人民负责,法办徇私者并剥夺其权力。
简而言之,专制政体和民主政体的主要区别有:最高权力专属个人还是属于人民,权力竞争是恶性竞争还是合作竞争,权力对个人负责还是对人民负责,少数人拥有政治权利还是所有公民拥有政治权利,权力集中且不受监督和制约还是权力分设且受监督和制约,等等。这些区别让人们发现了解决政治现象所产生的难题之方法和途径。所谓的“难题”指什么呢?
三, 政治难题
人类社会的政治权力何以产生?社会成员凭借个人的力量难以确保自身的利益和权利,因而需要结成共同体而凝成集体的力量,结成共同体的首要条件就是树立共同遵循的权力和规则,从而引领每个人的行动及其力量朝着同一方向,否则无法结成共同体。在产生权力的同时,伴随着出现争夺权力的现象,因为权力可以调用全社会的资源,所以权力也是个人在竞争中争得大量资源的最强有力的手段。于是,人类社会的政治现象必然产生一个难题,即权力必须落实到个人,可是权力属于个人又必定导致两个结果:一是,权力被个人用来谋取私利而危害民众;二是,权力的争夺成为不可避免的常态,其激烈的程度将毁灭大量的财产和生命。或者说,权力既是结成共同体之必需,权力又会带来灾祸。人类的智慧一直在探究解决这一难题的方法和途径。
两千多年前,欧洲和中国几乎同时有人提出一种解决难题的方法和途径。柏拉图把人分成三等:上等是大智大德的哲学家,大公无私,掌权为民,是当皇帝的料;中等看重荣誉,是当官吏军人的料;低层民众愚昧,是当劳动者的料。社会成员在皇帝的领导下各守其职,各尽其能,和谐相处。孔子儒家也把人分成三等:生而知之者为上等,是先知圣贤,当君王的料;学而知之者为中等,是当官吏的料;学而无知者为下等,是当“耕者”或“劳力者”的料。人人恪守名分,不得越界,天下太平。这就是专制政体的主要特征——最高权力属于个人、社会成员被分成等级、大多数人被剥夺政治权利。
这套理论要人们相信,当权者都是大智大德、先知圣贤,掌权为民、大公无私,不可能危害百姓。把人分成等级,君制臣,臣制民,上制下,对上忠诚者可升官,越界造反者必诛之,还有谁敢争夺天下?这套理论要人们相信,专制政体可以解决个人掌权带来的难题。荀子是儒家最主要的思想家,他把建立专制政体的理由说得头头是道。
不过,历史记载的无数事实却证明,没有一个帝王不把个人的权力和私利放在第一位,权力争夺从未停歇,朝代更迭此起彼伏,混乱内战常有发生,专制政治理论不能解决上述难题。
可是,专制政体却一直沿用至今,为什么会这样?原因其一,虽然人类从野蛮状态转入文明社会,但“丛林规则”已经根植于人性之中,总有某些“英雄豪杰”怀着征服他人并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他人的野心,逐鹿中原,霸占天下,专制政体正是为这些人设计出来。其二,落后的生产所创造的资源只能供少数人享受,这少数人只有迫使广大劳动者处在温饱的边缘,才能满足他们的需要,专制政体正是为这少数人设计出来,让他们能够随心所欲地使用暴力和欺骗的手段攫取大量资源。三,充满竞争的人类社会必然导致社会成员的分化,由此,人们似乎认为分出等级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天命不可违,只要恪守本分,社会就安宁有序,这就为专制政体实施等级制开了方便之门。最后,专制政体一直沿用至今的最主要原因在于恶性竞争,专制政体是恶性竞争的产物,并靠恶性竞争予以维持。恶性竞争以丧失人的生命和财产为代价,大多数人由此产生的恐惧和自保,是专制政治赖以维持的基础。
延续几千年的专制政体似乎不可替代,直到十七世纪,洛克在前人的基础上试图设计防止和制止恶性竞争的政治秩序,发表了《政府论》。他写道:“一切政府都只是强力和暴力的产物,人们生活在一起乃是服从弱肉强食的法则”;他说道:维护专制统治的理论“奠定了永久混乱、祸患、暴动、骚乱和叛乱的基础”;这种理论怂恿“统治者的野心和奢侈”,让其毫无限制地滥用权力、侵害人民。
洛克先从政府、政治权力的起源着手,他写道:“政治社会都起源于自愿的结合和人们自由地选择他们的统治者和政府形式的相互协议。”还写道:“政权的一切和平的起源都是基于人民的同意的。”
这里有几层意思,一是,政府、政治权力来源于人民。二是,政府、政治权力来源于人民的协议(亦即契约、法律、规则)。三是,政府、政治权力的产生是和平的。由此,洛克就把政治竞争规范为良性竞争方式。
关于权力的分配和行使,洛克写道:“在有组织的国家中,虽然只能有一个最高权力、即立法权,其余一切权力都是而且必须处于从属地位,但是立法权只是为了某种目的而行使的一种受委托的的权力,当人民发现立法行为与他们的委托相抵触时,人民仍然享有最高的权力来罢免或更换立法机关。……因此,社会始终保留着一种最高权力”,这里也有几层意思,一是,把“国家(政府)的权力”和“社会的权力”区分开来,二是,国家权力中立法权是最高权力,社会保留着最高权力即“人民的权力”。三是,国家权力受“人民的权力”所委托或罢免或更换。四是,人民的权力不行使国家(政府)权力。
洛克的理论当然是他头脑里想出来的,不是什么“颠簸不破的真理”,也不是什么“客观的规律”,但是三百多年来人类社会演变的历史却让愈来愈多的人相信、支持洛克的理论,并在政治竞争的实践中把洛克的设计化为人所共知的现实,那就是如今人们用“民主”来命名的政治体制。
为什么愈来愈多的人相信、支持洛克的理论?原因在于:其一,人们看到,民主政体下的政治竞争采取合作竞争方式,是和平地、有序地进行的,以往专制政体下的政治竞争毁灭了大量的生命和财产。其二,洛克为合作竞争设置了一个任何人都不敢反对的裁决者——人民的权力(人们心里很清楚,至少从逻辑上讲,如若公开反对“人民的权力”,那将自找麻烦),人们看到,正是树立了这一最高权威,民主国家的权力斗争转为和平、合作、有序的竞争。其三,洛克用论证“政治、政府的起源”的方法奠定了“一切权力来自于人民”的理论基础,同时在实践上指出具体的做法,即由“自由、平等、独立”的社会成员按照“共同遵循的协议选择政府及其领导人”。人们看到,民主国家的公民享有“自由、平等、独立”的权利,曾经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妇女、黑人等等都已经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他们就像挣开枷锁一样地奋发出参与竞争的积极性,在各行各业做出贡献,有的成为精英,成为推动国家繁荣昌盛的一支强大力量,社会成员不分种族或性别都有参与竞争的权利,由此激发出的积极性,推动民主国家成为发达国家。其四,人们看到,在民主国家里,宪法就是人民“共同遵循的协议”,宪法得到最广泛的认同,每个人都认为自己是这个国家的一份子,由此产生的凝聚力,成为社会稳定有序的基本保证。
人们看到,民主政体能够解决上述政治难题。其实,主要就是从两个方面着手:确立“人民的权力”为最高权力;确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后者为前者奠定了坚实的基石,因为只有当每个公民都平等拥有政治权利之时,“人民的权力”才能名副其实地确立起来,如若只有部分人拥有政治权利,人民就被分裂了,任何部分都不可能代表“人民”。而前者的确立,为合作竞争秩序提供了保证,并实现了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当然,人与人之间存在利益纷争、观点分歧,人民不可能“全体一致”,只能运用多数原则,以多数人的选择行使权力,“全体一致”是靠暴力和欺骗来维持的假象。
民主政体的优越性吸引着专制国家的百姓,以致出现了称之为“民主化”的世界潮流,专制统治者们感受到严重的威胁,他们结成同盟来抵制这一潮流。这种竞争的首次显现是在二十世纪的下半叶,明显地表现为两个阵营的对立,即以美国为首的“北大西洋公约”国家与以苏联为首的“华沙条约”国家之间的“冷战”。苏联垮台以后,专制政体与民主政体的竞争始终没有停歇,时至今日,国际政治竞争又一次出现了“民主与专制的全球斗争”的格局。
在三百多年以前,现代意义上的民主尚未出现,故而不可能产生民主与专制势不两立的情形。当民主政体成功崛起之后,专制与民主的斗争将长久地延续下去。
四, 所谓“混合政体”
亨廷顿在《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中写道:“形式简单的政府最易衰败,而‘混合的’政府形式则稳定得多”。还写道:“只有将所有好形式中的因素结合在一个混合的政府里,才能避免动荡和衰落”。直到现在还有人说,有各种各样的政体,除专制和民主以外还有共和、威权、宪政、半民主、半专制等等,各种政体各有其优缺点,应该取长补短,最好的政体是“混合政体”。有人说,共和就是混合的、最好的政体。
什么是“共和”?即指权力共享,柏拉图的《理想国》另有别名即“共和”,两个执政官是两人“共和”,法老院是若干法老“共和”,美国的建国元勋们说美国建立了“共和”政体,托克维尔说美国的民主是“多数人的共和”,中国自称“人民共和国”,……。可见,各种不同的政体都可自称“共和”,说明这个词只是指权力分配的某种形式,不涉及政体的实质。
至于所谓“混合的”政体,令人难以理解。政体即政治体制是什么?上文说过:政治体制是有关权力的分配及权力的行使的一系列配套的规则所构成的整体。它是一个整体,是若干“因素”相互配套构成的整体,每个因素都是相互关联、相互牵制地存在于整体当中,它们如何关联、如何牵制的方式就形成政体的特征。每个“因素”的地位和作用都受整体以及其它“因素”的制约,每个“因素”都不是独立存在,只能存在于整体之中。如果把某个“因素”从某种政体中抽出来,放到另外一种政体中,它就失去了原先的地位、作用。把所谓的“因素”像搭积木似地“混合”起来能构成一个新的政体?真是难以理解。或许,可以这样理解:所有宣扬“混合政体”的人,没有一个认为民主政体是良好的政体,他们的目的实际上是为了贬低或否定现代民主政体。谁相信“混合政体”的提法,谁就将远离民主。
专制政体中的最高权力专属个人,民主政体中的最高权力属于人民,这二者能“混合”吗?专制政体中一切权力对个人负责,民主政体中一切权力对人民负责,这二者能“混合”吗?专制政体中,掌握最高权力的个人直接行使或掌控政府权力,民主政体把社会的权力和国家的权力区分开来,社会保留着最高权力但不直接行使其它权力,政府各机构可以自行做出决定,这二者能“混合”吗?专制政体剥夺了部分社会成员的政治权利,民主政体确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这二者能“混合”吗?总之,所谓“混合政体”的提法是不能接受的。
还是应该换个角度看待政治体制的区分,不妨按亚里斯多德的方法来区分政体(掌权人数),专制政体是一人独享,民主政体是全体公民共享,自二十世纪开始,这两种政体成为人类社会政治体制的两个“极”,互相对抗,势不两立。政治演变就是二者由此及彼的过程,即可称之为“民主化”或“专制化”。民主化指的是从“一人独享最高权力”到“全民共享最高权力”的演变,专制化指的是从“全民共享”到“一人独享”的演变。这两种演变的过程都会产生一些过渡性的政体,譬如,半民主、半专制、威权、寡头、一党专制、政教合一等等政体。民主社会总有一些人向往专制,专制社会也总有一些人向往民主,两种政治势力在“以天下(权力)为己任”的精英的组织、领导下,对抗现存的政体,开始了政治演变的过程,这就是二十世纪以后人类社会政治竞争的概貌。专制政体的掌权者害怕民主化,希望专制国家联合起来抵制民主化,民主政体的掌权者害怕专制化,希望民主国家联合起来抵制专制化,于是形成了“民主与专制的全球斗争”的局面。
五, 关于“乱”的原因
亨廷顿的出发点是要避免社会的动荡和混乱,他列举的大量事件都在描述“乱”,他的理论主要是论述现代化过程中发生“乱”的原因,由此提出防止和制止“乱”的方法与途径。
说到“乱”,需要区别看待,有国家的乱,有地区的乱,有街区的乱,有家庭的乱,如果一概而论,那么只能说“乱”是无法避免的。因为充满竞争的社会必定存在乱象,不管是民主国家还是专制国家,不管是大国还是小国,无一幸免。还需区别看待“乱”的性质,如政治的(权力争夺),经济的(经济危机),犯罪的等等。亨氏所言的“乱”,是指政治性质的乱,是指国家的乱(不包括外敌入侵所致)。站在不同立场者对“乱”有不同态度,掌权者说“乱”坏得很,造反夺权者说“乱”好得很。
亨氏说,乱的原因在于“政治衰朽”,由此进一步指出,防止和制止“乱”的方法与途径,是建设强大的、发达的政治秩序。不论其政体如何,只要是“强大的,发达的”,就像当时专制的苏联和民主的美国那样,就能防止和制止动荡和混乱。亨氏认为专制政体的好处是保障社会的安全稳定,可是专制政体的本质就是权力为掌权者负责,百姓则受其侵害,谈何安全稳定?苏共的统治及崩溃就是铁证。专制政体愈是稳定,人民受其侵害就愈长久。
亨廷顿的学生福山把老师的理论作为“民主化战略”的理论基础,在为本书(中译本)所写的序言中说道:“亨氏为后来被称作‘权威主义转型’的发展战略奠定了基础。据此战略,现代化中的专制(体制)提供政治秩序、法制、以及成功的经济、社会发展的诸项条件。一旦这些构筑板块到位,现代性的――如民主和公民参与――其它诸方面,可以添加上去。”福山这里说的是专制政体向民主政体转型的战略,所以可以称之为“民主化战略”。
福山说的意思究竟是什么?是不是以下这种意思?他是在说——你们要民主化吗?先不要搞民众参与的选举,先得建立专制政体,由专制政体提供“诸项条件”之后,民主就能“加上去”了。按照上述福山的那段文字来看,恐怕他说的正是这个意思。
何为权威主义?曾有心理学家弗洛姆和“伯可利小组”等提出一个概念叫做“权威主义人格”,其典型的表现,通俗地说,就是对上绝对服从、对下压制歧视。后来有人把“权威主义”用来标志某种政体,那么通俗地说,权威主义政体的特征就是对上绝对服从,对下欺压歧视。由此看来,所谓权威主义政体就是专制政体,福山说的“权威主义转型”,也是从专制政体起直到“加上了”民主的战略。发明“权威主义”这个词,不过是要给专制政体戴上一层显得温柔的面纱。为什么中国许多学者欣赏福山的著作,大概就是这个原因。
令人奇怪的是,福山把“权威主义转型”的战略描绘得那么自然而然、那么顺风顺水、那么平平稳稳,把专制政治演变为民主政治的过程描绘得那么自然而然、那么顺风顺水、那么平平稳稳。难道福山没有看到二十世纪的“冷战”?还不说当前“民主和专制的全球斗争”的现实,事实证明,专制政体与民主政体所标志的两大政治势力,是势不两立的,是有你无我的;而亨廷顿与福山的理论却把它们之间的敌对关系淡化了,把专制政治的恶性抽去了,不得不说,这是他们的理论的另一个缺陷。
回过来再谈谈“乱”的原因,“政治衰朽”是其原因?似乎从逻辑上讲不通。政治衰朽的意思就是指缺乏秩序,或建立不起秩序。具体的表现是,掌权者失去权威而无力维持统治,代表各种政治势力的精英们看准机会纷纷崛起,他们都使用暴力和欺骗的手段图谋夺取政权。所以,当人们说这个国家“政治衰朽”之时,就是指它出现了两个方面的情况,一方面是上对下失去权威,另一方面是下对上造反夺权,两方面综合就表现为天下大乱。或者说,“政治衰朽”与“乱”这两个词语,是对同一现象的不同的描述,怎么会发生因果关系?讲不通吧。
当年,没有人认为前苏联的政治秩序是“衰朽的”,普遍认为前苏联的政治秩序是强大的、发达的,可是它却乱了,崩溃了。那么,能否说政治强大、发达是“乱”的原因呢?
那么,乱的原因何在?无论是“政治衰朽”还是“乱”,都有一个共同的原因,就是恶性政治竞争。
任何国家不论其政治体制如何,都存在政治竞争,主要表现为权力争夺。有良性的政治竞争,还有恶性的政治竞争,良性竞争采取合作方式,恶性竞争采取对抗方式,后者主要表现为使用暴力和欺骗互相争斗。上文已经说过,专制政体的特征就是最高权力专属个人,个人权力来自于“枪杆子”,个人权力的维护也靠“枪杆子”。在建立了专制政治秩序的社会里,权力争夺一般都表现为恶性竞争方式,在腥风血雨中当局镇压反抗者的场景,当局者难以控制局面的慌乱和疯狂,都在一次又一次地证明,动乱和政治衰朽的原因就在于恶性竞争。
要想防止和制止恶性竞争,只有一条道路,就是建立维护合作竞争方式的政治秩序,那就是在三百多年前开始起步,至今已经比较成熟的现代民主政治体制。
民主化有战略吗?我不知道有什么策略,如果有什么策略的话,那就是要认清什么是民主,要肯定和宣扬民主政治的优越性,要坚定推动民主化的决心和信心,要与一切歪曲和贬低民主的论调进行不妥协的斗争,以此动员人民群众而让大多数人支持或参与推动民主化,虽然可能会遭遇牢狱之灾,但只要坚持下去将会取得成功,韩国、台湾的民主化实践就是榜样,他们建立民主政治的过程中,看不出有什么“威权主义策略”,倒是经历过英勇的抗争和血腥的镇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