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中国
我国农村实际居住及劳动人口在急剧下降。许多农民举家离开农村;有些则是强壮劳动力出外打工,以所得养在乡村的老小。农村的实际常住人口只占户口所显示的一部分。本人估计,现在中国农村实际人口在全国人口的45%左右,而在各级城镇居住的人口已超过55%。而我国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口(16岁-65周岁,排除在校学生)以其所从事的工作划分,真正从事农业生产的只占全部劳动人口的30%左右。
现在我国许多领导人乃至学者动动就说我国有九亿农民,或者称我国百分之七十的人口是农民。这都来源于我国人口统计上的制度性(以户口为准)谬误。如2001年百分之一的(实为0.963%)抽样人口统计(见2002年《中国人口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显示,我国农村人口约占72%,城市人口为28%。2002年《中国劳动统计年鉴》上的数字更让人哑口无言----上面说我国乡村就业人数(2001年末)为4.9亿,城镇为2.4亿。我不知道这些统计数据如何得来 (就我所知,许多地方政府统计官员的数据是望天花板眨巴眨巴眼睛得来的)。对我国农村现状略有了解就知道这统计结果与实际状况相去万里(但到底是九千九百里还是一万零一千里,我们不得而知)。人口统计为各级政府制定各项政策、提供服务、做出预算、收取税收等提供最重要依据,如此与事实不符的人口数据只会起到盲人牵瞎马的作用。
这问题的根本在于我国的人口统计还沿用过去的老办法:按常住(Permanent Residence)人口统计,即按户口统计。这种统计方法简单省事,可根本不管实际人口变动情况;不必经常深入家家户户进行实地统计。按此方法,只要出生在农村,没有经过地方公安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就都算做村级居民;同理,不出生在城镇,只要没办理城镇入户手续的都不算作城镇常住人口。而各级政府依赖这些人口数来确定上缴税费,确定各级政府人员编制,确定农村田地分配制度。而实际上如今我国大多数农村居民数远不足按户口统计得的一半;相应的,立足于虚假的乡村人口数之上的上缴税费及乡村各级政府人员编制则超过应有的一倍以上;立足于不合实际的城镇人头之上的人均收入、上缴税费等都成问题。
如今我国人口流动很大,许多农民早已无法在原有的土地上谋生而弃家出走,无数的田地被抛荒。农民一旦流入城镇定居则很难再流回农村。我国大多数农民所从事的工作也多不再是农业。现在的人口统计应与时俱进。恰当的地域人口统计应以统计时前一周年内人们在一地的实际居住时间超过半年为准。半年以上居住在该地的即为当地常住人口;(与此相应,我国应彻底废除等同美国奴隶制的中国户口制度,以法律保障这些常住人口享有当地人所有的一切福利及地方政治权利)。有部分农民在距离家近的城镇从事非农业,在农忙时回家帮助农业生产;但只要其半年以上不在农村居住则不算作农村常住人口而应算作城镇常住人口;常流动者算作其过去一周年内最长时间居住地常住人口。
按这一统计方法,得出的各地的人口数相对更符合我国实际人口分布状况,对各级政府的行为也更具指导意义。
□ 寄自美国
刊登在 2003 华夏快递 kd03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