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读了几篇关于朱令的报道,感想很多。本人不是律师,一下只是在西方居住多年的一些看法,希望有正义的律师站出来为朱令夺回正义以及应有的赔偿,也迫使有关机构进行改进。
朱令事件是95年发生的,到现在快20年了。最近复旦又发生了类似的事件,这说明了什么?大学里的剧毒产品的管理还是非常混乱,最关键的是法律体制不健全,出事后只对作案人进行惩罚,而对大学没有任何,或者足够的惩罚才会造成今天这个局面。朱令的事件让人感到生活在这样一个国家里会有多么的恐怖,多么的无奈,多么的贫贱,而政府还天天在吹嘘自己是多么的强大,多么的优越。
从报道来看,清华应该负主要责任。首先学校没有严格的规章制度,让剧毒物品流失,造成朱令事件,而且事后保卫科没有保护好现场,以至于给事后的调查造成巨大困难。协和医院在朱令的几次中毒当中错误诊断,造成了不可逆转的医疗事故,要不是有热心的同学帮助,朱令恐怕活不到今天。
这样的事要发生在美国,家长一定会跟学校医院打官司。打官司的目的和结果有几个效果。首先,对受害者的工资收入,精神损失,医疗费用的赔偿;此外还有对学校医院的失职进行惩罚,迫使它们进行改进,否则只有关门倒闭。比如,在美国曾有人在麦当劳里要了一杯咖啡,大腿被滚烫的咖啡烫伤,上了法庭。陪审团的判决是, 16万美元是赔给医疗和精神损失的,270万是惩罚性质的,惩罚金额是其它的17倍左右。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到,惩罚是多么的严重。
如果朱令在25岁开始工作,年薪是6万,工作35年,60岁退休,平均年薪调整是10%,这样她一生可有大概能有1600万的工资收入。10%是低估了,我80年代末的月薪才200多,现在上万都有可能,可见通货膨胀有多么的厉害。这是比较保守的估算,如果朱令下海开公司,或做了CEO那么结果和算法就大不一样了。估算医疗费的开支是非常困难的,前不久朱令得了感冒住院10个月花费50多万,保守地估计(本人没有医学背景)起码是年工资的5倍(根据感冒的计算)。 惩罚数量如果按17倍计算的话,可以得出以下的数字:
工资:1600万
医疗:1600万x 5倍 = 8000万
精神损失:1600万x 16 倍(按麦当劳的比例计算)= 25600万
惩罚:(1600 + 8000 + 25600)万x 17倍 = 598400万=~60亿人民币
如果清华协和真要受到这样的惩罚,两者很有可能会破产,即使最后的数字达不到这个,也会让管理人员知道,不制定和执行严格的规章制度就会受到极其严厉的惩罚。
剩下的问题是,警察局是否也有责任,此外作案人还没被落实,这些都可以是被告。
总之,没有行之有效的法律体制就基本就没有人的尊严,更别说保护了,当然法律需要建立在人人平等的基础上。
有趣的是清华的诞生跟庚子赔款有关,但愿不会因赔偿而破产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