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李开复在教职位置上的隐瞒事件又一次让人对教授的头衔进行思考。
在西方大学里教书的大概没有不想得到终身教授的,终身教授意味着铁饭碗,校方不能随意将你开除,除非你触犯了法律。可惜这些年来,终身教授职位给滥用了,不少人坐着茅坑不拉屎,整天混日子,浪费纳税人的钱。
一种说法是设置终身教授是为了保护言论自由,因为教授有可能会说对校方不利的言论,为了保障他们的言论自由,特别设立了这种职位。如果真是这样,那为什么刚进来的助理教授还有学校的研究人员都没有这个保护?这不是明摆着在大学里搞歧视吗?如果终身教授那么有高见,有水平,那还搞什么民主?听他们不就是了?显然这种说法是非常矛盾的。其实许多教授也只不过在本行比较内行罢了,有博士学位并不等于在每一个行业里都是行家。中国人特别滥用这个学位,以为有了博士便一切都是博士,整天干自欺欺人的勾当。
大学雇教授是为了教书和搞科研。是否继续雇用教授应该看他们的考核成绩,其中包含教书以及科研成果。对学校的监督由校董掌管,有多少机会教授能够直接批评学校?如果有批评,那么完全可以反映到校董那里。此外宪法不是有言论自由的保护吗?搞终身教授制实在是说不通。
我一直没搞懂,为什么艺术家,音乐家没有终身制?难道他们的言论不重要,不需要保护吗?
总之终身教授制必须取消,录取教授应该根据此人当时的能力,这样才能杜绝滥竽充数的现象,让纳税人的钱真正投入到教学科研之中。